取药须知

 

1.患者有权知道自己所用药品的用法、用量、数量及注意事项,如有不明者可以向药师咨询。

2.由于物价局规定公开药品价格,患者有权索要药品清单。    

3.根据《处方管理方法》第18条规定,处方开具后,当日有效。特殊情况下,需要延长有效期的,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,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三天(含当天)。